江苏宿迁评标增加诚信分
作者:戴海燕 发布于:2010-03-04 09:19:0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构建供应商诚信管理体系
江苏省宿迁市积极构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体系,根据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建立诚信档案,按评审等级打分,着力打造政府采购和谐有序的市场秩序。
建立诚信档案。建立供应商诚信管理台账,对报名不投标、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围标串标、借靠资质投标、不正当竞争、放弃中标资格、签合同不履约或履约质量不高、虚假恶意质疑投诉等不诚信行为及时登记在案。目前12家有不诚信行为的供应商已被记录在案。
评定诚信等级。宿迁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采购中心等部门根据台账记录等定期共同考评确定供应商诚信等级。供应商诚信等级分七级。对发现有不诚信行为的供应商降低诚信等级;对在规定期限内表现优秀,没有发现不诚信行为的供应商提高诚信等级;对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被行政处罚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规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评审按级打分。在综合评分办法中增加诚信分值,评委按照财政等部门给供应商评定的信用等级对应分值打分(每级别0.5分)。对新参与的供应商按中间级别(四级)对待,结合投标中提供的信用资料评定诚信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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