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府将优先采购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0-02-24 10:32:02 来源:泉州晚报
记者11日获悉,省政府将专项设立知识产权资金以鼓励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政府采购将更多地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倾斜。我省计划近5年内,福建省著名商标达到2500件以上,8%的省著名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据介绍,省政府将结合我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扩大我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范围。将获得相关部门认定的我省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产品补充纳入我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对清单内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产品实行优先采购。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各类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优势企业和重点保护单位、知识产权强县(市、区)工程、知识产权实施与产业化、知识产权申请资助、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与实施等工作。今后,政府将完善省级现有各类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定期评选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省政府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增设福建省专利奖,激励科技创新活动。
同时,我省还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保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凡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政府采购信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政府采购信息网,转载请注明“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或“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报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政府采购一年节约逾85亿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