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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布2010年度280种药物招标采购价和零售价

作者:霍铮   发布于:2010-02-24 09:00:03 来源:太原日报

  22日,省物价局发布消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等精神规定,结合山西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结果,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基本保障”的原则,该局公布山西省审定的280种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采购价格和中标零售价格。
  
  山西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的36个县(市、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该文件附表所列的采购价格 (中标价格)执行,实行零差率销售。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试点县(市、区)以外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和暂不实行基本药物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现行有关加价率的规定,执行该文件附表公布的中标零售价格。社会零售药店和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的基本药物不纳入统一招标采购。社会零售药店的实际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规定的零售指导价格。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此前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公布的单独定价、优质优价等特定企业的价格,暂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但作为基本药物参加本次招标采购的,一律不再享有单独定价、优质优价的资格,均按基本药物统一定价药品对待。
  
  山西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统一采购价格和中标零售价格于2010年2月25日执行,有效期限一年。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在醒目位置对基本药物的进、销价格进行公示,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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