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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多措并举打造金牌服务

作者:黄文生 谢庐华 刘友 发布于:2010-02-04 10:0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009年,江西省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紧紧围绕“三保一弘扬”和赣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以机关效能年活动为契机,采取切实措施,多管齐下,提高政府采购服务水平。2009年全年完成采购预算8702.5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7625.28万元,节约资金1077.24万元,节支率为12.38%,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该中心为了提高工作效能,采取了多种措施,服务水平明显得到提高。
  
  一是缩短政府采购时间,提高采购效率。该中心对市本级办公设备政府集中采购实行每周定期询价采购,收到市财政局批准的“赣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申报表”后,与采购人积极配合明确采购需求,从制作采购文件、公告到开标、评标,三个工作日则可完成采购任务。2009年以来,共组织政府采购活动142次,其中公开招标22次,竞争性谈判采购33次,询价采购87次。
  
  二是改进工作方法,方便采购各方。积极与行政监督部门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上形成共识,对出现供应商二次报价仍超预算价的,采购人可在不突破预算、采购需求不变的条件下,凭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直接发放中标通知书;当项目出现废标时,采购人在不改变货物名称和品牌的情况下,可直接提交变更配置继续采购的申请;制定《每周定期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处理原则》,规定每周定期询价项目批量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采购人可以不派代表参加中心组织的采购活动。
  
  三是开发使用“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增强服务功能。该系统用户包括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该中心三方,涵盖多个部门的众多环节,从财政局接收采购人的采购项目申请、审核批准,到该中心受理采购项目、申请项目信息输入、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发布、场所安排、保证金收取、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打印,以及数据统计、情况分析等,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工作的发展,得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一致好评。
  
  四是加强学习沟通,提升工作能力。一方面,通过长效学习机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学什么、新法规出台及时组织学习等原则,采取内部人员轮流上课,以及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人员传授的方式,举办业务知识讲座。另一方面,与市财政局联手组织采购人、供应商、分散代理机构进行培训,学习法律法规、采购工程流程等内容;召开市本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座谈会,30余家IT业、空调、电梯、汽车、照明等行业供应商参加了会议,做到了互通情况,促进了解。此外,中心还主动上门纳谏,先后走访了5家采购人和8家供应商代表,真诚沟通,广泛征求意见,促进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开展。
  
  五是认真处理质疑,营造和谐环境。该中心对于供应商的口头质疑,能口头答复的,耐心解释,在第一时间给予答复;对于书面质疑,则采取调查取证、请评委重新评审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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