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卫生实施方案 9项公共卫生服务惠百姓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9-12-10 10:48:51 来源:河北日报
为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河北省卫生厅日前出台了《落实〈河北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方案指出,今后,我省将按行政区域即县(市)及市辖区分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开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规范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9项内容。
■2011年,全省城市居民社区健康档案建档率要达到50%
为辖区内居民,特别是重点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原有的健康档案要按要求逐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有条件的县(市)要逐步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到2009年底,城市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30%,17个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试点县(市)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0%,全省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5%。到2011年,全省城市居民社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50%,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30%。
■对重点人群等开展健康教育
对重点人群、常见病、多发病、健康生活方式、公共卫生等通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播放音像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入户访视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和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到2011年,城市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农村达到70%。
■2011年农村适龄儿童常规疫苗接种率要达九成以上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部分承担免疫接种工作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到2011年,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类疫苗、乙肝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3岁以下儿童建立保健手册
为3岁以下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通过定期随访、家庭访视等方式为儿童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开展规范的儿童保健服务,对儿童的健康进行管理,到2011年,城市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5%,农村达到85%。
■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农村达85%
按照国家有关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孕产妇健康管理,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对孕产妇进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开展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到2011年,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城市达到95%,农村达到85%。
■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
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对老年人进行慢性病危险因素、骨质疏松、意外伤害等危险因素进行健康指导,提供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到2011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城市达到60%,农村达到30%。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要达100%
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对辖区发现的传染病进行登记并及时报告,做好非住院结核病人的随访和治疗管理,全省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到100%、及时率达到100%。
■开展慢性病防治
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的常住居民首诊测量血压,对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进行定期随访,通过生活方式指导、药物治疗等方式进行健康服务管理,到2011年,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城市达到60%,农村达到30%。
■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管理
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为家居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定期随访,进行健康指导处置、转诊,到2011年,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记管理率城市达到60%,农村达到30%。(记者张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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