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城 6家被罚供应商心服口服
作者:赵灿灿 发布于:2009-12-10 09:59:5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山东省邹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自去年4月份出台《邹城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对供应商实行诚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交易行为,防范政府采购风险。6家不诚信供应商被处罚后,均表示心服口服。
目前,邹城市招管办备案并建有诚信档案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共30家,其中电子产品类18家、办公家具类8家、家电类4家。一年多以来,邹城市招管办经过跟踪督查,最终核实7次供应商违反《暂行办法》的行为,涉及其中6家供应商。
邹城市招管办对违反规定的供应商一律给予扣除其诚信分值2分及1%的信誉保证金的处罚,被处罚的供应商无一不表示心服口服。
实践证明,通过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实行诚信体系管理,不仅没有打击供应商参与的积极性,相反对其积极性还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更多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到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之间也相互监督,这一措施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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