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 预算应编未编拒付资金
作者:袁志 陈志刚 &nb 发布于:2009-12-10 09:58:3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在湖南省常德市市本级2010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上,常德市财政局在进一步明确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提出了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硬性要求。
据悉,这是该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35号)中“坚持预算约束,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的具体措施。
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的重要依据。会议要求从2010年起,市直各单位对中央空调、电梯、车辆、教学仪器设备、医疗设备、电器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自动化设备等的采购应从严编制《常德市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表》,详细编列年度采购项目名称、规格要求、采购数量、资金性质、计划采购时间等内容,且与部门预算同步报审,事后不得补报。
此外,常德市财政局还下发了《关于编制201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2010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力求做实、做精、做细、不漏项。
市财政局将根据人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编制市本级政府采购计划,除上级追加和预备费安排外,应编未编预算的采购项目,不予办理审批采购,市国库集中支付局不得支付采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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