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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5个微利项目申贷有优惠

作者:辽财   发布于:2009-11-11 09:21:3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

  近日,辽宁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辽宁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在《通知》下发之后,各市财政部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具体的操作办法。

  按照《通知》规定,经办贷款机构向从事微利项目的借款个人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全额贴息(包括利率上浮后增加的利息)。

  这里的微利项目,是指家庭手工业、种植业、养殖业、修理修配(汽车修配除外)、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店、小卖部、搬家服务、钟点服务、家政服务、社区卫生保洁服务、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中介服务、咨询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等25个微利项目。该省各市还可以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做30%的调整。

  而借款个人,则指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军队退役人员、军人家属、低保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

  根据《通知》,对借款个人的小额担保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对大学生和科学技术人员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每人最高为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均额度不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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