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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明确12层以下新建住宅强制安装“太阳能”

作者:邓华宁   发布于:2009-11-02 11:13:57 来源:新华社

  江苏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这个《办法》明确提出,新建12层以下住宅应当按照规定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同时强调“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提供方便”。

  这个《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新建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要的公共建筑以及十二层以下住宅,应当按照规定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办法》实施后,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将无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和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此外,《办法》规定:“在建工程的建筑节能措施应当作为施工现场公示信息之一,在施工现场出入口等显着位置予以公示”。

  《办法》还鼓励、支持居民安装太阳能。其第三十一条规定:鼓励既有居住建筑和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要的公共建筑在进行节能改造时,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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