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四举措打造阳光政采
作者:李光辉 发布于:2009-09-04 09:52:3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今年以来,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财政局通过落实《政府采购法》抓好政府采购工作,严格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积极打造“阳光采购”。一是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为目标,努力抓好制度建设。坚持每项采购请监察、审计、公证部门参与,按程序采购、按合同执行验收结算。 二是制定政府采购财务管理与核算办法,使采购过程公开化。先后制定了《西工区政府采购审批制度》及政府采购人员岗位职责、议事规则、学习制度等,始终做到采购信息、程序、结果公开,大额采购向监督部门专题报告备案。三是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为目标,实行统一定点采购。四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立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制度。邀请区人大、政协、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同志和专家评委为政府采购特邀监察员,实行面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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