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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出台家电以旧换新废旧家电回收指导价格

作者:郑哲 燕志华 &nb 发布于:2009-09-04 09:23:10 来源:新华日报

  江苏省物价局昨天出台家电以旧换新废旧家电回收指导价格。

  据介绍,21英寸及以下电视机回收价格为20-40元,25、29英寸及以上的回收价为50-100元。背投或液晶电视32英寸上下的回收价为55-80元。电脑台式机60-100元,笔记本20-30元,洗衣机80-100元,电冰箱50-80元,空调则视种类和设备是否齐全从60到500元等。

  省物价局要求,不得故意抬高售价以抵消补贴;对参加“以旧换新”的消费者和其他消费者,购买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和同一型号的家电产品,销售企业应实行相同的销售价格,并按新家电实际售价减去补贴金额后销售给消费者;中标的家电销售企业应按规定实行明码实价,在销售场所向消费者公示“以旧换新”家电产品的规格、型号和价格,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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