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4个地市要全部建成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9-08-31 09:14:46 来源:广西日报
2008年7月23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决定》。一年来,全区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从目前的建设进度看,我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形势不容乐观,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加快推进全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自治区主席马飚作出了重要批示。
郭声琨书记在批示中指出:“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事关科学发展,事关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决定》实施一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全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望进一步加大《决定》落实力度,继续实施‘一把手’工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严格督促问责,确保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推动我区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马飚主席在批示中指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事关我区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大局,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必须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力度,加快建设,确保我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