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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绥德货物类项目做到“尽采”

作者:陕采   发布于:2009-08-31 09:00: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今年加大政府集中采购力度,将该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类采购都纳入政府集中采购中,上半年共采购112宗,采购资金1127万元,节约资金223万元,节支率为15.37%。

  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功能,达到强化预算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目的,绥德县先后制定出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实施细则》《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招标程序》等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管理,使采购工作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依据,事后有监督。

  在采购中严把招标关,对采购信息发布的时间不少于20天,为所有供应商提供充分的标前准备时间。同时对照政府采购法认真编写及讨论完善招标文件,保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无倾向性技术参数、歧视性商务条款和霸王性合同。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每一个评审成员的打分结果进行偏离率检测,防止出现偏向性打分,保证评审结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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