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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为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可享受财政补贴

作者:刘刚   发布于:2009-08-28 09:15:04 来源:浙江日报

  记者26日从浙江省商务厅获悉,为解决中小商贸企业融资难题,进一步扩大内需,今年起,为浙江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将享受财政补贴,其中,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项目承办单位的融资将给予重点支持。

  根据补贴政策规定,今年1月1日以后,符合条件的信用担保机构为浙江省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的单笔贷款800万元以下、未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补贴的担保业务,将得到不超过贷款担保额1%的补助,具体补助比例由省财政厅会同商务厅根据项目申请情况分类确定。信用担保机构收到的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弥补代偿损失或补充风险准备金。浙江省财政厅、商务厅每半年组织一次补贴申报审核拨付工作,今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的资金审核拨付将分别于9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完成。

  据介绍,当前浙江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贴申报工作已经准备就绪,相关信用担保机构可登录商务部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补助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申报,也可与省商务厅整规处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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