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挂牌监督重点公路建设项目招标
作者:哈琳琳 发布于:2009-08-28 09:10:43 来源:中国交通报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出台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挂牌监督实施办法(试行)。今后,国家高速公路网新疆境内段、新疆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各项招标活动,都将采取挂牌监督的方式,实施从招标文件编制、审查直至合同签订的全程监督,监督工作由招投标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该办法规定,招投标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可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督: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中有关招标方案、资格预审文件及补遗书、招标文件及补遗书、资格预审结果和评标结果的备案情况;资格预审专家和评标专家的抽取情况;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中的资格审查及评标情况;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招投标内部监控机制情况;按照部挂牌监督工作流程完成情况;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招标人须在招标活动前(一般为3个工作日)向自治区交通厅行政监督和行政监察部门提出监督申请,同时提交招标工作相关资料,资料应包含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工作类别、招标工作时间、参与人员及主要负责人、招标工作程序及计划安排等相关内容。行政监督和行政监察部门接到申请后,视情况组成专门监督组,指派负责人,实施现场监督。
据了解,新疆专门设立了举报投诉受理机构,并建立了网上公示制度,招投标挂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现象将被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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