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管局成为市区道路停车场主管部门
作者:刘兆球 见习记者 李 发布于:2009-08-03 10:31:51 来源:河北日报
1日上午,石家庄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关于规范市区道路停车场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市区道路停车场管理,明确市城管局为市区道路停车场主管部门。
针对近一时期社会各界反映省会市区道路停车场管理不规范、收费标准不一致等问题,石家庄市认真落实省委书记张云川,省委副书记、石家庄市委书记车俊的重要批示,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市内五区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参照杭州市道路停车场管理的先进做法,按照有偿有序、严管重罚的原则,提出规范市区道路停车场管理的具体意见。
为解决市区停车场严重不足问题,本着“能设尽设、最大限度多设置停车场,满足社会停车需求”的原则,对市区所有道路停车场设置进行统一规划,同时统筹考虑社会停车场及新建桥梁下面可利用空间。对属于经营单位门前的原有停车场仍可规划为停车场,但应由经营单位自行管理。
实施“五统一”办法,规范市区道路停车场设置和管理。一是统一设置明显标识、施划停车线,明晰停车场范围。二是收费人员统一着装。三是统一收费标准。四是统一收费票据。五是统一管理,市城管局对市区所有收费人员统一培训、统一管理,对收费情况进行严格监管。
在新办法实施期间,有关部门将通过检查、调度等强化监管,并制定收费人员管理办法,对跨区域收费、超标准收费、收费不开具统一票据的,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加大治理力度,对乱停乱放的本地车予以重罚,对外地车辆只教育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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