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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青田推进“规范管理年”建设

作者:吴林伟   发布于:2009-07-27 09:13:2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浙江省青田县政府采购中心采取四项措施,推进“规范管理年”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营造良好创建氛围。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活动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开展以“规范管理年”为主题大讨论活动,深入探讨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全体干部思想认识,营造良好氛围;继续推行周一学习、案例剖析、轮流上课、选派人员外出实地学习观摩等有效学习形式,大力鼓励和引导干部参加招标师、采购师考试,打造一支业务水平过硬的干部服务队伍,为招投标规范化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规范交易行为,促进创建活动深入有效。制定内部岗位职责工作规范,严格细分业务岗位设置,明确业务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在具体运行时按岗位分配工作、按标准考核工作,建立权责明确、奖惩分明的工作机制。

  三是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把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为业主单位和投标人提供优质服务上,把勤于服务、乐于服务、满意服务始终贯穿于招投标全过程。搜集完善交易涉及的信息资料,建立政策法规信息库、商品导购信息库,为交易各方当事人适时提供周到的信息服务;加强交易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立卷,提高档案的有效利用价值;落实好中心内部业务岗位工作规范,严格执行业务办理时限承诺制、重大事项一周办结制、工作推进联系提示制、项目进度登记制,切实杜绝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着眼细节,对业主单位和投标供应商实行实时提示服务,经常性地开展跟踪问效和回访服务活动,积极指导部门分散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制作、开标、评标等工作,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招投标工作的满意度。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谋求中心科学发展。及时总结创建活动经验,建立健全一系列长效机制,着重要在涉及规范化建设的岗位设置、操作流程、责任追究、服务效率等方面下工夫,努力形成一套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以巩固创建活动成果,谋求中心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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