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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龙岩实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

作者:张杰   发布于:2009-07-08 10:00:17 来源:福建日报

  从7月1日起,龙岩市开始实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关系全局的大项目决策,到事关民生的服务价格及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调整等,决策前都要举行听证会征求社会各方意见。

  据了解,凡有关城市主干道路的重大改造项目、与公共安全直接有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行政措施、涉及重大的公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调整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拟定或修改基准地价、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等重大决策,在决策前市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都需要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听证会。

  对于需要召开听证会的,当地有关方面需在举行听证会前20日,通过媒体、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告,并组织听证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的听证会,征求社会各方意见,采纳听证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于未按有关规定举行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本部门领导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以此提高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最大限度保证社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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