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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首个规划设计合同文本6月1日起施行

作者:渤海早报   发布于:2009-06-03 17:54:55 来源:新华网

  天津市第一个规划设计合同文本《天津市城乡规划设计合同》1日起施行。外省市规划设计单位在天津市承揽规划设计任务,必须具有乙级以上的规划资质并在市规划局进行备案。

  该合同对规划设计项目名称、类别等做了规范性的划分,明确提出规划设计单位承揽规划设计业务,不得超出《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范围,对合同双方都提出了约束和要求。凡承接的规划编制和规划设计项目必须使用规范的规划设计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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