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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新建的99座污水处理厂年底将全部投入使用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9-06-02 15:36:40 来源:辽宁日报

  家住河边居民最苦恼的就是污染的河水散发出阵阵恶臭味。明年,这种状况将有所缓解。 6月1日,辽宁省政府向社会通报了全省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情况,到今年年底,新建的99座污水处理厂将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届时,全省的污水处理率将达到80%以上。 污水处理覆盖到县城

  目前,辽宁省每天排放的污水为1027万吨,而只有近半得到处理,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流进河里,对环境造成极大污染。为此辽宁省提出要新建99座污水处理厂,其中34座就建在县区内,使污水处理厂基本覆盖到县城。

  “这99座污水处理厂连同管网建设总投资在130多亿元,全是按照国家最高的一级 A标准建的,建成后城市污水处理率将达到86%,县城达到82%。河道的水质将有明显改善,到时候,老百姓就能看见清亮的河水了。 ”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侯永顺介绍说。 年内不完工要处罚到人

  截至目前,99座污水处理厂中已经有13座建成并试运行,其他大部分也在建设中,但仍有15座还未开工。对于百姓关心的能否在年内顺利完工的问题,侯永顺表示,省里已经多方协调资金,未开工的最晚6月15日必须开工,确保年内全部完工,如果哪个市没完成,“后果相当严重”。

  据介绍,对未按期完工的各市政府,将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并对该地区暂停拨付环保资金,实施环保区域限批,同时追究直接领导的责任。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旦发现不运行或违规运行,将对厂长罚款5万元至50万元不等。 污水处理费或将“水涨船高”

  污水处理厂在提高了污水处理能力的同时也增加了污水处理费用。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谁排污谁交费’的政策,我省之前的收费标准为,城镇居民每吨0.5元,一般企业为0.8元,特殊企业为1元至1.5元。明年新的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后这个价格肯定会有所调整。”侯永顺介绍说,“目前国家制定了新的污水处理费指导价,城镇居民每吨不低于0.8元,我省的平均标准也将涨到这个价格,但各市的水价都是根据各市的实际情况定的,个别有经济实力的市也可能维持现状。 ” 新闻链接

  2007年底,国务院规定50万人口以上城市必须建污水处理厂。辽河流域治理被纳入到国家战略,对污水处理厂的需要也更加迫切。自去年3月以来,辽宁省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较为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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