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税启动税控收款机应用试点 全区2-3个市
作者:韦兴文 莫超燕 韦富 发布于:2009-05-18 15:18:08 来源:广西日报
为强化税源管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广西地税局今年将在全区选择2-3个市进行税控收款机试点,力争用2-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区逐步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
近年来,随着广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力度不断加大,广西税收稳步增长、财力逐年壮大,为广西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但在税收领域,依法纳税意识淡薄,非法代开发票、制售假发票、偷逃税款现象依然存在,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导致国家税收流失。为进一步强化税务和财务管理、建立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广西地方税务局今年开始将在全区逐步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
据悉,税控收款机推广使用的主要对象是:凡在广西从事饮食业、娱乐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月经营收入达到起征点(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月营业额3000元)以上的纳税人。
为鼓励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国家出台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购机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可以抵免当期营业税税额;当期不足抵免的,未抵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同时,购置费用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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