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民购买汽车摩托车也能享受政府补贴
作者:方伟阳 发布于:2009-04-21 11:15:49 来源:新安晚报
从2009年3月1日至今年底,安徽农民将自家的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且换购轻型货车时,就可以享受一定的政府财政补贴。具体的补贴标准是:按照购买车辆的销售价格补贴10%,一辆车最多可以补贴5000元。同时还将对报废的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进行“定额补贴”——报废一辆三轮汽车补贴2000元,报废一辆低速货车补贴3000元。
不过,一户农村家庭最多只能补贴一辆换购的轻型货车,而且报废车辆的车主和新购车辆的车主必须是同一人。
同样从今年3月1日至今年底,我省农民购买排量不超过1.3升的微型客车,也可以享受政府财政补贴,一辆微型客车将按照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每辆车最多补贴5000元。同样,这种能够享受补贴的微型客车,每户农村家庭最多可以购买一辆。
从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底,我省农民购买摩托车,也可以获得财政补贴。每个家庭享受补贴的摩托车最多为两辆。一辆摩托车补贴销售价格的13%,一辆车最多补贴650元。正式启动为时不远
不过,汽车摩托车的正式下乡还需要一些时间。安徽省财政厅透露说,摩托车汽车下乡之前,工信部必须和那些摩托车汽车企业签订协议,同时将这些企业和产品建立名录,目前我省相关部门还没有收到这个目录,因此这个汽车摩托车下乡还需要一段时间。
不仅如此,汽车摩托车下乡还需要专门的软件系统,而且必须连接到乡镇一级,方便农民申请补贴,“这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我省财政部门透露说,尽管正式启动还需要一些时间,不过农民在规定的时间里(譬如现在)购买了汽车或摩托车,而且这个车辆正好在“目录”当中,等到补贴正式发放时亦可以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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