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都:政采超期服务要受罚
作者:赣财 发布于:2009-04-20 11:09: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超期服务经查投诉属实,第一次投诉罚款一百元,第二次给予处分并调离岗位。这是江西省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据了解,该县采购办限时办结期限与上级规定期限缩减了三分之一。该县采购办提出,可即事即办的事项,必须在20分钟内办妥;符合拨付手续的各类采购款项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好;并建立违规追究制度,对不能提供优质服务,不按期限办结,遭到投诉经查证的,给予处罚。据悉,截至3月底,该县采购办完成采购任务356批次,累计实施采购合同金额为2116.05万元,比采购预算节约财政资金286.30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3.53%,实现首季“开门红”。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江苏无锡政采目标锁定120亿元
下一篇:陕西铜川举办采购法规知识竞赛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