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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宁都:政采超期服务要受罚

作者:赣财   发布于:2009-04-20 11:09: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超期服务经查投诉属实,第一次投诉罚款一百元,第二次给予处分并调离岗位。这是江西省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据了解,该县采购办限时办结期限与上级规定期限缩减了三分之一。该县采购办提出,可即事即办的事项,必须在20分钟内办妥;符合拨付手续的各类采购款项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好;并建立违规追究制度,对不能提供优质服务,不按期限办结,遭到投诉经查证的,给予处罚。据悉,截至3月底,该县采购办完成采购任务356批次,累计实施采购合同金额为2116.05万元,比采购预算节约财政资金286.30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3.53%,实现首季“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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