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制定出统一的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9-04-20 10:21:24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政府日前制定出了统一的政府公开信息的收费标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根据这一标准索取政府公开信息。
这些公开的信息包括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以及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等各种信息。
统一后的收费标准为:在行政机关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场所搜索、查询、编辑、存储政府公开信息,收取检索费每件5元;行政机关依申请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将收取复制费。收费标准为纸张复印每张0.5元,磁盘录制(含盘)每张3元,光盘刻录(含盘)每张2元。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下岗职工,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等出具的有效证明,可以免收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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