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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对48个重大项目建设实行责任制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9-03-24 10:57:53 来源:河北日报

  3月23日上午,省长胡春华主持召开省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决定,为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程,对48个重大项目建设任务进行分解,由省政府领导牵头负责。
  
  此次实施责任制的项目包括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其中在建项目13项,前期项目35项。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为省政府分管领导、省政府有关部门和设区市政府。各位副省长分别对所分管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实施直至竣工投产全过程负总责;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分别明确为重大项目实施责任制的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主办部门负责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计划,并督促落实,协办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设区市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划内重大项目外部配套条件的落实,为加快项目建设与前期进度创造良好的环境。
  
  胡春华指出,要充分认识投资对保增长、扩内需的重要作用,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对河北发展至关重要,保增长首先要抓好投资。实现9%的经济增长目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必须有一个较大的增长。要切实加大投资力度,加强项目建设,从项目建设开始,通过扎实努力,实现我省产业发展倍增计划。
  
  胡春华要求,省政府各位领导要对重大项目建设切实负起责任。要抓好分管领域的项目建设,做到经常过问,心中有数。对列入实施责任制的重大项目,要重点联系,定期调度,加强督导,切实加快项目进度。在积极推进在建项目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新谋划项目,确保重大项目建设不断档,发展不停步。要对实施责任制的项目进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梯次推进。
  
  胡春华强调,各地各部门都要参照省政府的做法,全面推行项目建设责任制。多种形式加强项目建设工作,细化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的良好局面,用好的作风推动项目建设工作的落实,为保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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