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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家电下乡”新增热水器和摩托车两种产品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9-02-09 11:22:10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家电下乡”补贴产品新增热水器和摩托车两种,农牧民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同样享受13%的价格补贴。这是6日记者从自治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了解到的。
  
  加上原有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我区“家电下乡”补贴产品达到了6种。
  
  据介绍,新增产品与原有产品政策相同,补贴对象为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每户限购6种产品各1台。农村居民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自治区任何一家经过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均可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补贴类家电。
  
  另外,自治区经贸委、自治区财政厅决定2月9日至10日,受理新增“家电下乡”销售企业的申请。
  
  据了解,“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应具备合法家电流通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以是家电零售企业、生产企业或其设立的经销公司或省级代理商、通信运营商;资信状况良好;年家电产品销售额位居全区前列,一般在1亿元以上;配送能力覆盖全区所有县市。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到自治区经贸委办理相关申请手续,详情可登录http牶//www.xjetc.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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