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出台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12-31 13:32:46 来源:河南日报
近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将残疾人、回乡创业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等群体纳入贷款扶持范围。
《办法》规定,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者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人均5万元合理确定贷款规模、总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或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按照人均5万元合理确定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200万元。此外,各地还可结合实际适当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范围和提高贷款额度。
《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其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内的,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同级财政各负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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