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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四项举措”强化政府采购管理

作者:关一   发布于:2008-12-29 09:19:07 来源:中国连云港

  一是严格采购预算管理。对已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原则上不做调整,遇特殊情况需追加预算或调整采购事项,须提交书面申请报批。二是严格采购制度约束。优化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健全各负其责、环环互约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自行采购管理制度。三是严格采购监督管理。完善内部约束机制,通过廉政调查反馈制度、财政特约监督员等加强对采购管理人员监督;完善政府采购外部监督体系,凡重大招投标采购项目均邀请县纪委、监督局现场监督。四是严格采购执法检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公共财政资金合理、规范、节俭使用,实现规范与效率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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