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每年500万元专项资金“求贤”
作者:邓磊、王超 通讯员吴建辉&nb 发布于:2008-12-25 13:08:11 来源:南方新闻网
佛山市高明区每年将设立500万元的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广求高层次和紧缺人才。23日,该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加快引进培育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以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选择高明。
据悉,目前,高明区人才总量已超过3万人,但随着园区经济发展,高端人才缺乏的情况日趋严重。区人事局局长蔡传娟表示,该区此前也曾出台政策文件,但没有制定配套政策落实,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配套环境并不健全。为解决高层次人才引进难,留住高层次人才,高明区深入调查之后决定出台政策文件,为广泛吸纳国内外优秀人才营造良好“融才环境”。
此次出台的引才政策文件包括《关于加快引进培育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办法(试行)》、《“十佳外来工”和“十优关爱外来工企业”评选工作方案》和《“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等5份政策性文件。
蔡传娟说,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显示了高明区委、区政府“求才若渴”之心。记者了解到,5份配套政策文件首次明确高明区每年设立总额为500万元的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用于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引进、培养以及表彰奖励等。
根据配套政策,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在高明区不仅可领取最高每月两万元的工资外津贴,还可在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工作、表彰奖励等方面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以高层次人才工资津贴为例,两院院士在高明区受聘期间,当地政府将给予每人每月2万元的生活津贴;对于在博士后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等其他高层次人才,当地政府将按每月300~2000元的标准给予3年生活津贴。另外,高明区当地政府鼓励各类人才不转关系,不迁户口,以短期聘用、企业顾问等灵活方式到高明区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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