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投入逾亿元财政资金修复粮油产供销链条
作者:卢海 发布于:2008-12-16 10:20:07 来源:青海日报
为逐步缓解青海省产粮、产油大县财政困难,2008年青海省财政按照“保重点、促发展、重效益”的资金安排及使用原则,拨付资金10154万元发展粮油生产,修复粮油产、供、销产业链条,保障粮油安全,维护市场稳定。
2008年,青海省财政拨付产粮大县奖励资金6589万元,奖励范围较中央核定青海省的9个县增加到12个县,增加奖励资金675万元。拨付产油大县奖励资金970万元,奖励县7个。安排1200万元,专项用于油菜籽收购的贷款贴息、促进农民增收。拨付517万元专项用于食用油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增强了企业原料收购能力、生产加工能力和库罐容能力,从源头上增加供给量。拨付粮食企业发展扶持资金500万元,用于粮库维修改造、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等。拨付企业动态储备费用利息补贴及应急保障贷款贴息378万元。
为管好用好上述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积极整章建制,建立了稳定的奖励资金增长机制,加强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抓好粮食、油料生产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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