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五项制度确保土地整理资金不挪用不打折
作者:康维海 发布于:2008-12-10 10:42:31 来源:青海日报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实施资金专款专用和预算管理等五项制度,加强全省土地整理项目的资金使用和质量监管,确保资金不挪用、不出错,质量不降低、不打折,使项目和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在土地整理过程中,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青海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控制资金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效益。在项目的踏勘、审查、立项中实行专家领衔、集体决策制度,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的源头把关。严格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和预算管理制度,对项目款项建立专账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主动接受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并对工程费用实行“一支笔”审批。建立和完善资金拨付制度。为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对完成工程量和工程费用制定了“企业申报、实施单位核实、集体会审、监理和法人复核”的资金拨付运转制度。
这些制度从资金安全、质量保证等方面确保了全省土地整理开发项目的正常实施,杜绝了资金挪用事故,确保了项目质量。全省7年累计投资4亿元共实施43个项目,打造了19万亩田、水、林、路、渠综合配套的高标准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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