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厅核拨能繁母猪补贴资金4792.75万元
作者:蒋文艳 实习生 张燕妮 &nb 发布于:2008-12-05 13:04:19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为进一步保护农民养殖母猪的积极性,日前,省财政厅核拨我省2008年能繁母猪补贴资金4792.75万元。
据了解,根据今年补贴政策,2008年我省每头能繁母猪补贴标准由50元增加到100元,但前提是,享受补贴的能繁母猪是指已具备繁殖能力并投入生产的母猪,包括经产母猪和初孕母猪,不含后备母猪。此外,2009年能繁母猪补贴仍将依据2008年实际参保数量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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