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蕴县阳光采购提高财政效益
作者:新采 发布于:2008-11-14 10:35:1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富蕴县政府采购通过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形成了监管、采购、验收、付款四权分离的“阳光采购”运作模式,在财政监督职能和节约财政支出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政府采购金额的逐年增大使得采购资金的节约额也在逐年增加。今年1月份至10月份,采购预算390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423万元,节约资金477万元,节约率达12.2%。
据悉,富蕴县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提升政府采购规模,节约财政预算资金为目标,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证和诚实信用原则,不断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理顺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三者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资金节约率。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深圳宝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
下一篇:通许县9个月政采工作高效率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