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对集中采购工作进行考核
作者:川采 发布于:2008-11-13 09:27:0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四川省崇州市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集中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四川省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川财采[2005]3号)要求,崇州市财政局邀请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审计局等相关人员组成政府采购工作考核小组,于9月25日对市政府采购中心2007年度的集中采购工作进行了考核。
据悉,此次考核具体分为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两部份,分别从政府采购规范运作、基础工作、服务质量、信息管理、职业素质、廉洁自律和计划任务完成率、公告发布率、质疑答复满意率、采购资金节约率、采购档案管理、采购当事人投诉率等17项指标进行考核。
据了解,对政府采购服务质量和廉洁自律情况,崇州市财政局于9月初对各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了问卷调查。通过考核小组的认真评审:此次考核,崇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性指标考核87分,定量指标考核85分,综合得分为86分,评定结果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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