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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阶段工作顺利完成

作者:南京市财政局   发布于:2008-11-12 10:08:28 来源:南京市政府采购网

  根据国家、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统一部署,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监督检查局会同市监察局、审计局,于6月1日-7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检查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工作,目前重点检查工作已圆满结束。
  
  本次重点检查共抽取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等30家预算单位和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上述单位涉及行政政法系统8家、科教文系统7家、城建系统7家、卫生系统6家、农林系统2家、集中采购代理机构1家,其中一级预算单位4家,二级预算单位27家。从30家预算单位的重点检查情况看,政府采购制度的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多数单位对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在认识上有了很大提高,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有所加强,大多数单位都能自觉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按要求认真参加集中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工作,依法采购、规范采购的意识日渐深入人心。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在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过程中或多或少地存在一定的问题,30家预算单位共检查出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资金总计为1638.33万元,其中:2006年742.34万元,2007年895.99万元,主要问题集中在车辆维修、保险、加油,家具、印刷、工程及物业管理采购等方面。
  
  针对专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计划申报的约束力,帮助采购人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的管理,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和范围,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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