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11-11 10:06:47 来源:青岛新闻网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政府采购管理、执行和资金支付的“三分离”制度,规范了办事程序,严明了工作纪律,使采购工作实现了公开、公正、高效,节约了财政资金,确保了采购质量。
二是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扩充专家库库容,科学分类,实现最佳的知识结构配置,满足政府采购评审需要。
三是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建立了联合监督机制,每次招标时,市
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派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有效防止了政府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现象。
四是加强调查研究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总结交流政府采购工作实践经验,解决问题,理清思路,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来,共组织招标采购22次,政府采购预算3202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9140万元,节约资金2880万元,资金节约率达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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