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节约能源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11-05 09:30:06 来源:中国上海
为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改委有关要求,市局从今年9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节约能源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行动。
本次集中行动重点对实施能源标识的用能产品的能效标准开展监督检查;是否使用了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管理是否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重点检查各用能单位根据《节约能源法》,执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中强制性条款的情况;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获得节能认证产品是否持续符合相关认证要求;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高耗能产品是否获得生产许可证;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推进情况等。
截至目前,全市质量技监部门共出动990余人次,检查生产、销售及使用企业440余家,查获1起使用的能效标识不符合规定案件,查获4起未按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案件。通过集中检查,进一步宣贯《节约能源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等节约能源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出全社会重视节能、关注能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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