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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公务车首次实施协议供货

作者:陶校红 庞友庆 &n 发布于:2008-10-31 11:03:5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日前浙江省绍兴县公务用车首次实施协议供货制。
  
  这次确定的协议采购供货商有绍兴华润丰田公司等14家单位,协议采购品牌有一汽大众、上海大众、上海通用、广州本田、广州丰田等9个主流汽车品牌的近150个规格型号。这次协议采购的适用范围为全县行政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008年10月15日以后新增和更新的小汽车(含12座以下的面包车)。同时需要明确的是此次公布的中标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单位实际采购时,可在此基础上与各供货商协商,以争取获得更低、更优惠的采购价格。中标价格包括销售价格及运输至指定地点、售后服务等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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