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进一步增加环保投入 促进绿色生态省建设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10-31 09:32:30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是全国森林覆盖率最高的省份,达62.96%,其江河流域自成体系,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为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福建省始终重视通过创新机制、加大投入等政策措施,促进绿色生态省建设。今年以来,福建省进一步增加对环保的投入,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促进各项环保工作的开展。
一是保证环保投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水平。2008年,省级预算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66亿元,比上年增长15.81%。重点支持“五江二溪”等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以饮用水源保护、污水、畜禽养殖为重点的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区域环境安全保证项目等。对于工业污染治理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支持方式,鼓励引导企业自发主动治理。
二是支持和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实现。设立省级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福建省财政厅、省环保局联合制定了《福建省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减排专项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拨付程序,以及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强化专项资金的调控激励作用。
三是完善重点流域上下游补偿机制。2008年,福建继续筹措落实流域上下游补偿资金6300万元,其中:闽江、九龙江下游的福州、厦门市政府各出资1000万元,上游的三明、南平、漳州、龙岩等四个设区市各配套500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安排2300万元,支持闽江、九龙江上游地区的规模化养殖污染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染防治等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促进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的改善和水质的提高。
四是积极支持水源保护与废气整治项目。下达省级建设减排专项资金1560万元,支持15个城市湖库型饮用水源整治项目。规范设置200个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标识,以及建设总长30公里的隔离设施。根据《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已完成闽江水环境整治(3500万元)和九龙江水环境整治(2800万元)项目的评估和初步筛选工作。
五是着力支持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6020万元,保证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同时,省财政对财力困难的49个县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给予一定补助,确保普查工作在全省的平衡。
六是继续支持村镇环境整治。财政、发展改革、国土、建设、环保等部门协调配合,统筹相关专项资金,设立村镇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垃圾处理项目验收达标的乡镇、建制村给予奖励补助,促进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顺利进行。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