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安徽将实施"家电下乡"农民买家电可获13%财政补贴

作者:伍静   发布于:2008-10-22 10:52:45 来源:新安晚报

  今年12月起,安徽农民买家电将获得政府的财政补贴。近日,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将“家电下乡”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12个地区,包括内蒙古、辽宁(含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
  
  为保持政策公平,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此前已经试点的三省可以执行到2011年11月底,新增的10省市的家电下乡将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到2012年11月底止。新的推广方案将推广的家电产品数量增加为四种,在“彩电、电冰箱(含冷柜)、手机”的基础上新增加“洗衣机”,实施地区农民每户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财政向农民补贴资金占销售额的比例为13%。
  
  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张红强告诉记者,从试点三省的情况来看,家电下乡的成果是明显的,刚刚发布的《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中,新的实施地区家电下乡品种扩大了,财政补贴也得到进一步明确。
  
  试点期间的政府财政补贴规定为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负担20%,导致各地执行力度不一。此次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20%为省级财政负担。省商务厅有关人士表示,虽然目前我省具体的实施方案仍在制订过程中,但财政资金应当是可以到位的。据悉,国家商务部在11月初将组织新一轮的产品招标,确定具体补贴产品型号及销售最高限价。省商务厅有关人士介绍,具体企业名单最终均需商务部和财政部确立,销售企业则主要由各省申报,负责申报省份的销售。据了解,目前省商务厅已与我省20多家销售企业进行了沟通,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很高,经过筛选之后,预计有20家企业名单在本月底将上报给商务部。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