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备案工作
作者:福建省财政厅 发布于:2008-09-27 10:19:29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省财政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编制招标文件。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招标文件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都可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www.fjzfcg.gov.cn)“举报”专栏进行举报或书面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举报。采购过程中因招标文件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导致投诉的或采购代理机构限期对招标文件不进行修改的,将对采购代理机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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