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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政府采购中心多措并举强化规范运作

作者:周乐飞   发布于:2008-08-27 09:52:48 来源:磐安新闻网

  今年以来,我县政府采购中心多措并举规范政府采购,提供优质服务做好基础工作,在县纪委、县采购监管办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1至8月,共完成采购项目210个,节约资金205.58万元,节约率达13.5%。
  
  一是运作有序,高效规范。县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源头采购等方式,进行集中采购32次。对市场价格变化不大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空调设备、公务用车项目,主动享用省、市采购招标成果,进行协议供货。对预算达20万以上的项目,要求单位进行市场价格调查,在采购文件中按不高于市场调查论证后的预算价格设置最高限价,开标时,明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实质不响应,从而有效地打破了供应商的供货渠道控制、价格坚冰和利益同盟,为节约采购成本提供有效保证。同时在较大项目开标时,邀请县纪委等监督部门参与监标。项目开标结束后,当场公开各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使各投标人心服口服。
  
  二是创新机制,提高效率。在项目办理过程中,对协议供货项目,当天办理,不让供货商和采购人空跑路;对询价采购项目,在接到询价采购委托书后和相关资料后,当天编制询价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磐安招投标网上公开发布并在较短时间内完成采购任务;对竞争性谈判采购,在法定时间内组织开标。对救济、救灾粮食及棉被项目按有关规定特事特办、缩短工作流程,使救灾救济物资及时发放到老百姓手中。总之,本着以“服务”为宗旨,在操作上遵守规范化,时间上力求实效性,得到各采购单位的一致好评。
  
  三是严格程序、规范运作。针对标后管理,县采购中心主动联合县采购监管办等监督管理部门定期不定期对采购招标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回访,确保采购招标成果得到有效落实。如对县实验初中采购的办公家俱和学生课桌椅进行检查回访,对部分后续服务较差的中标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另外发放《政府采购产品质量反馈意见表》120多份,对供应商采购质量、售后服务、县采购中心的工作满意度等方便进行评议。从信息反馈看,总体较好,对采购中心的工作满意占98%以上,今年以来,没有发生针对县采购中心的投诉。
  
  另外,在每个采购项目结束后,政府采购中心都要对申报计划、采购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采购合同、货物验收单等采购文书及时进行整理归档,保证采购资料装订整齐、记录清楚、保管安全、结算手续完备,为采购人行为建立了法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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