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全面实行政府采购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08-27 09:47:12 来源:盐城市人民政府
近日,大丰市顺利地对大中镇、南阳镇两项目区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了施工单位。至此,该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政府采购有已六个年头了。
今年,本次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概算580万元,拟建机耕桥50座、机耕道22公里、喷灌400亩、中沟涵洞闸13座,涉及大中、南阳两个项目区,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为了能圆满地完成该项目任务的招标工作,该市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是精心准备。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明确了投标供应商的资质条件,确保信息的公开性;制作了严密的招标文件,确保招标内容的全面完整性。二是规范操作。1、公开信息。招标方案确定后,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今日大丰》上发布了资质预审公告,确保招标信息的公开透明。2、严格审查。先后对30多家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查,最终确定25家投标单位入围,确保施工单位的合法有效。3、科学定标。改变以往最低价中标办法,为确定复合评标价、合理低价中标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避免招投标市场的低价恶性竞争。4、强化监督。开标仪式结束后,从政府采购水利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成员组成的评标小组,对25家投标单位99份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严密的评审。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农业资源开发局监察室、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对整个开标、评标、定标过程现场实施了监督,确保了招投标工作的客观公正。
经过评标小组最终评审,大丰市兴水、中镇等8个单位中标,中标价合计483.65万元,比采购预算价节约96.35万元,综合节约率达16.6%。(大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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