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四步走”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08-12 10:09:52 来源:青岛新闻网
一是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坚持做到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项目、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暗箱操作。
二是强化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采购、验收、付款相分离,以分解权力;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实施、监督三种职能的分离,形成相互制衡、相互约束的监督机制。
三是加强过程监督。加大对采购资金、竞标资格、人员管理、评标定标、资金结算等全程监督。对规模较大的、有社会影响的采购项目,还邀请纪检、监察、审计、质监等部门参与监督。
四完善监督制度。制发了《胶南市政府采购市场信息公告管理暂行规定》、《胶南市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暂行规定》、《胶南市政府采购评审委员会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编制了《胶南市政府采购流程表》,用制度约束行为,防止集中采购后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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