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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采购中心配合重点检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08-05 09:41:1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本报讯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购[2008]15号)的精神,6月至7月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阶段。
  
  在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成立了3个检查组,检查人员分别由财政、监察、审计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同时,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求省采购中心派出两名同志参加检查组,积极配合做好重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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