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采购法 西宁市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初见成效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07-24 10:30:35 来源: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了解和掌握西宁市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同驻局纪检组、财监处,从6月20至7月10日对全市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重点是机动车定点维修、印刷行业和纸张耗材等项目。此次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验收总结三个阶段。通过检查,重点解决了定点维修过程中有个别企业不按合同履约、维修中存在收取工时费较高、修理配件中有个别厂家以次充好等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政府采购管理中心通过再次开展《政府采购法》宣传、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等活动,提高了供应商的法规意识,商家的诚信观念也随之增强。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长春:青年志愿者服务获表彰
下一篇:甘洛县加强专项检查规范采购行为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