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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投资42亿 山西省启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07-23 10:46:29 来源:黄河新闻网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田国青):山西建国以来最大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日前正式启动。省政府决定每年投资14亿元,用三年时间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这是山西为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建筑质量和防震抗灾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使学校成为抵抗自然灾害最安全的地方采取的有效措施。
  
  山西现有中小学校22655所,校舍建筑总面积4141万平方米。汶川大地震发生以后,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重视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要求对全省中小学校舍全面排查。初步统计,全省中小学校现有抗震能力差的校舍约400万平方米,占校舍总面积的9.66%。校舍建设关乎师生生命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张宝顺书记对此十分关心,强调要全面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孟学农省长要求尽快研究制定有关实施方案。7月11日孟学农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山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意见》。会议决定,从2008年起,山西将用三年时间,每年筹措14亿资金,总投资达42亿元,对全省中小学抗震能力差的校舍进行维修改造,基本消除2008年底以前抗震能力差的校舍,新建中小学校舍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确保全省中小学校舍质量及师生生命安全。孟学农省长强调指出,山西省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每年拿十四亿的资金进行中小学危房改造,因为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一项民心工程、责任工程。这项工程难度之大、覆盖面之广、群众的关注度之高,也是前所未有的。各级政府一定要本着为人民高度负责的理念,增强节约意识、质量意识,全局意识,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同时广泛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筹资捐资,助学兴学,真正把这项工程打造成让老百姓放心的德政工程、百年工程。
  
  为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的领导,山西成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副省长张平任组长,教育、财政和建设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发改委、审计、消防、地税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统一领导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各市、县成立相应机构,工程领导小组由县(市、区)长担任组长,一把手亲自抓,统一部署,明确责任,负责制定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审核、汇总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及项目规划;组织指导工程实施,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相关问题,监督、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山西省政府规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经费管理实行“分级负担、以市、县投入为主”的机制。省、市、县资金分担比例为4∶3∶3,其中35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按7∶2∶1分担。从2008年起,三年内全省各级各部门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建设的各类资金都要集中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发改委每年安排用于中小学校建设的国债资金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统筹安排。省财政在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专门用于中小学校舍维护长效机制的资金足额安排的同时,从今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6亿元左右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全省每年筹措14亿资金,集中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企业未移交的中小学、民办中小学校舍经鉴定为危房的,按照本地区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进行维修加固,所需资金由学校产权所有方负责筹措。
  
  山西要求工程实施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质量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和项目管理的原则。本着“牢固、实用、够用、安全、方便学生”的原则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新建校舍最低使用寿命50年以上。大门、廊道、楼梯等重点部位应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的标准要求,确保有利于防灾和安全疏散。建设项目的选址,必须远离污染源,避开地震断裂带、低洼地、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区、洪水沟口或泄洪区等自然灾害频发地段;因选址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据实编制项目预算,确保预算不留缺口,建设不留尾巴,改造一所,完成一所。特别是对2001年以前砖混结构、房顶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校舍要进行重点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工程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的合同管理制,并在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为科学制订中小学校舍改造规划,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山西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各市、县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在此基础上由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整体规划,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教育部门会同建设等部门制定抗震能力差的校舍排查办法,对本辖区现有的中小学校舍全面、彻底排查、核实,建立详细的校舍安全工作档案;会同发改、财政、建设等部门制定本辖区中小学安全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与财政部门协调,按工程进度向施工企业拨付工程款,与有关部门一同参与工程预决算审计。建设部门组织、协调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危房进行鉴定并出具危房鉴定报告。财政部门负责筹措本级配套资金,开设银行专户,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发展委筹措应承担的资金,对需立项的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指导编制工程规划。审计部门负责工程预决算审计。
  
  为加强工程监督管理,山西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县(市、区)的县(市、区)长是本地区工程的第一责任人,相关中小学校的校长是具体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建立公示制度、工程进度监测和信息反馈制度和校舍安全考评制度。把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等列入政务公开中,接受社会监督。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对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招(议)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行业标准。资金管理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验收、监督审计等工作结合。实行专户管理,省、市、县设立中小学校舍维修工程资金专户,封闭运行。各级财政安排资金划拨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专户,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对不按规定设立资金专户,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工程资金等情况专项督察,山西还规定工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予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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