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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直单位50万元以下项目可低价采购

作者:黄立东 发布于:2008-07-03 13:36:07 来源: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 省直单位对省级集中采购目录内公开招标数额标准5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可实行低价跟单采购。记者昨日获悉,根据这一采购办法,即以政府采购网公布的30天内相同产品的采购中标、成交价下调5个百分点作为跟单采购最高参照价,采购单位按不高于此参照价的价格向能提供相同产品的任何供应商询价后直接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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