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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稳步深化改革 财政管理水平又有新提高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07-02 13:00:24 来源:铁岭市政府

  2007年,铁岭市财政局围绕“筹资、改革、队伍建设”三条工作主线,稳步深化财政改革,积极推进依法理财,科学构建阳光财政,通过一系列财政改革实施和制度体系建设,促进财政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统筹安排政府财力,细化项目预算,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为基本原则,规范项目库管理,重点突出“统筹安排明次序、调整结构保重点、整合资金办大事、以奖代补促发展”的特点,同时,在政府收支预算体系之外,编制债务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土地收支预算、新城区预算六个辅助性收支预算,部门预算编制更加全面、公开、科学、透明。
  
  二是巩固和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市本级扩大集中收付范围,全省率先将社保基金纳入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县区改革全面上线运行,扩面工作稳步推进,乡镇“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三是制定土地经营收益和相关规费管理制度,建立国有土地出让决策机制,规范土地出让方式和实施步骤,进一步强化土地出让过程中的收支管理。
  
  四是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进一步扩大,采购行为更加规范,完成采购额74542万元,同比增长17.2%,节支率达9.9%,县区级政府采购管理职能和操作职能分离工作稳步推进,对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起到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是进一步加大基建项目预决算投资审核力度,不断规范评审制度和办法,完成工程审查额12.5亿元,同比增长近1倍,核减资金2.85亿元,核减率达22.8%。
  
  六是夯实会计工作基础,大力开展会计诚信建设,加强财政财务干部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促进全市上下形成重视会计诚信、自觉遵守会计法规制度的良好社会环境。
  
  七是加强财政监督,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建设,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追踪问效管理制度,提升财政监督检查的能力与成效,依法构建“阳光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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