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落实制度抓好管理
江西省国税局财务处处长 王爱林 徐远俊/摄影
通过依法采购、强化管理,促进政府采购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江西省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成效明显,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协议供货制度进一步推行,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有效提高,采购档案管理不断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江西省国税系统强化集中采购目录的执行,坚持报批报备制度, 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协议供货、跟标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将协议供货以外的公务用车、税服制作、车辆保险、基建工程竣工审计中介机构项目纳入省局集中统一采购项目,从而不断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程度和规模。
协议供货制度进一步推行。一是开展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软件培训。分批次对全省国税系统各采购单位全部进行了培训,培训人数达180人。经过培训,各单位采购人员能更好地依托信息化手段,方便基层采购,提高采购效率;二是明确了网上协议供货采购操作规定,规定各级国税机关在办理协议供货单次或批量采购时,应按照采购限额标准执行;三是积极推荐地区协议供货供应商;四是定期开展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诚信评价。2007年全省国税系统通过协议采购共采购计算机2552台,采购金额1501.49万元,采购轿车162辆,采购金额1783.4万元,协议供货制度在基层得到全面推广,充分运用了总局采购成果。
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提高。始终把采购队伍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业务培训机制,省局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培训班,重点解决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使采购人员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
采购档案管理不断规范。政府采购档案是检查政府采购工作全过程是否运行规范的具体体现。制定设计了政府采购工作记录簿和归档文件目录,做到“四明确,四及时”:即明确职责,及时收集;明确时限,及时送交;明确要求,及时整理;明确手续,及时移交。截止2007年底,江西省局累计汇总整理了126个采购项目,装订资料268册,做到规范管理、整齐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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